档案管理
档案整理制度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档案工作规范要求,综合档案室内所有档案必须按全宗进行整理,做到同一个全宗档案不能分散,不同全宗档案不能混杂,各全宗档案存放有序。
二、档案应在文件材料收集齐全的基础上,按照系统的原则和属性进行分类、编号等系统整理和有序的排架。对综合档案室内的档案分类、编号、排架,一经确定,不要随意变动。
三、编制不同门类档案案卷目录、分类目录、全引目录、专题目录索引等检索工具。
四、学校各归档单位在每年4月底前完成各类文件材料整理、装订,移交综合档案室,综合档案室在11月底前完成各类档案整理、编号、排架等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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