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基建和维修工程的审计工作,加强工程审计监督,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1号)、教育部《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基建维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是指国家、地方拨款,学校及校内各单位自筹资金所投资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工程和修缮工程项目。
? 第三条本办法中工程的审计,是指学校审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对工程各阶段管理活动的合法性、适当性、有效性所进行的确认、评价和监督的活动。
? 第四条对工程进行审计的目的,是为了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工程投资的合法,促进学校工程管理部门有效地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第五条工程审计原则上实行必审制度(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未经审计的工程项目,学校财务部门不得办理财务结算手续。工程审计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审计有机结合;控制工程造价与促进工程管理相结合;技术经济审查、项目过程管理审查与财务审计相结合;内部审计与委托中介机构审计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学校相关单位或部门应依照本规定,积极主动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工程审计工作,及时提供审计资料,履行审计程序。
? ? ? ?第二章相关部门职责
?第七条 ?学校审计办公室的职责
1.负责管理工程审计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协调和处理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按规定程序确定审计中介机构,签订审计委托合同,办理工程项目审计委托手续,审计费用计入工程成本或列入工程审计费专项;
3.审核并批准中介机构制定的审计方案,审核和确认中介机构出具的咨询意见;
4.审查和确认审计报告,审定最终工程造价;
5.监督工程主管部门的工程项目审核工作,不定期抽审工程主管部门审核的项目资料;
6.管理和监督中介机构的审计工作。
?第八条 ?学校工程主管部门的职责
1.工程主管部门指具体承办基建、维修工程的校内各部门。各部门应积极参与和配合工程审计工作的开展;
2.及时向学校审计办公室提供与实施全过程审计项目工程造价相关的完整、准确资料;
3.对报送的结算审计资料进行初审后提交审计办公室组织审计或自行审核后出具审核结论;
4.协调、督促工程监理和施工单位等参建各方落实中介机构提出的审计咨询意见;
5.协助学校审计办公室及时解决或处理审计中遇到的问题;
?第九条 审计中介机构的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委托合同约定的工作职责,并对咨询意见和审计报告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
2.对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索赔费用、竣工结算等进行审核,并提供咨询意见或出具报告;
3.对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等合约性文件进行审核,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提供造价方面的咨询意见;
4.对审计过程中遇到的审计争议问题等,及时提请学校审计办公室组织协调处理;
5.提供材料、设备价格的咨询意见,并进行简要的技术经济分析。
? ? ? ?第三章工程审计的分类
? 学校工程审计采用分类审计的办法。
? 第十条初审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工程,由学校工程主管部门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确认。审计办公室可随机抽查个别工程项目进行审计。
第十一条合同金额在2万元及以上的自建工程项目:一是没有达到宜昌市财政局财投评要求送审金额的工程项目,由学校工程管理部门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后报学校审计办公室进行审计确认;二是达到宜昌市财政局财投评要求送审金额的工程项目,由学校工程管理部门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后报学校审计办公室进行审计,再报市财政局财投评审计确认。
? 第十二条代建工程项目:一是没有达到宜昌市财政局财投评要求送审金额的工程项目,由代建单位办理完工程决算后报学校基建管理部门审核,再报学校审计办公室进行审计确认;二是达到宜昌市财政局财投评要求送审金额的工程项目,由代建单位办理完工程决算后报学校基建管理部门审核,再由学校审计办公室报市财政局进行审计确认。
? ? ??第四章工程审计的内容
第十三条投资立项阶段的审计内容是对已立项建设项目的决策程序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等审查和评价。
第十四条勘察、设计阶段的审计内容是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委托勘查与设计的招投标文件内容的完整性,招标程序的合规、合法性,以及合同的签订等进行审查与评价。
第十五条施工前期准备阶段的审计内容,包括:工程项目的概预算、预算评审、资金预算审批,工程监理和工程施工招投标的程序、合同的签订是否合规、合法等。
第十六条施工阶段的审计内容
1.审查开工报告是否按规定签发;
2.审查隐蔽工程验收程序是否合规,对隐蔽工程不合格检验项目的处理是否适当;
3.审核变更是否符合批准程序,变更内容是否与实际发生相符,变更引起造价变化是否能作为结算依据,重大变更,尤其是可能引起工程造价超出工程投资总额控制目标的变更,是否事先按照审批程序报批;
4.审查工程签证是否符合工程签证的管理程序和批准权限,签证是否及时办理,签证内容是否与实际发生相符,计量计价方式是否与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相符,能否作为结算依据;
5.审查主要材料、设备、服务等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采购,设备、材料及服务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有无假冒伪劣产品;
6.审核采购合同中设备和材料的规格、品种、数量、单价、付款方式、结算方式、供货时间及违约条款等是否齐全,服务类收费依据是否合理;
7.审核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是否符合申报程序,所报进度是否与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及实物工程量相符,计量计价方式及支付办法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是否存在超付进度款,是否将不属于本项目的进度款列入本项目中,预付款是否按合同约定进行扣回等;
8.审核可能引起索赔的因素是否避免,已发生的索赔程序是否规范、索赔事项是否真实、依据是否合理,索赔计算是否准确、合理,处理索赔事件和反索赔是否及时。
?第十七条 竣工结算阶段
1.审查竣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对缺少的资料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齐全;
2.进行现场勘查。检查实际施工是否与图纸、招标文件及答疑、图集、施工规范的要求相符,对不符部分,按合同约定的调整方式调整;
3.审核工程量。包括审核定额套项、取费和实际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审查综合单价,对超报、虚报部分造价按合同规定扣减;
4.审核材料价格是否与签证价、市场价相符合,对不符的材料价格按规定调整;
5.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审核验证工程总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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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工程审计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第十八条?工程审计实行计划管理。学校工程管理部门应在年初将已立项的工程项目报学校审计办公室,审计办公室根据工程管理部门申报的工程项目,按照重要性和成本效益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程审计计划并予以落实。
第十九条 ?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程序
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学校工程主管部门应在一个月内将竣工结算资料初步审核后送审计办公室进行审计。工程主管理部门填报结算送审表(见附件1),结算资料按工程结算送审资料清单(见附件2)一次报齐,施工单位应签署结算审计承诺书(见附件3);
2.审计中介机构在学校审计办公室领取结算送审资料后,于3个工作日内提出补充资料意见书,工程主管部门接到意见书后在3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送审资料,超过时限,审计办公室原则上不再接收补充资料;不合规、不完整的项目结算资料,学校审计办公室可以拒收;
3.审计中介机构自收到完整资料之日起计算,送审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3个工作日之内审阅资料查看现场,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报告初稿;送审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项目,5个工作日内审阅资料查看现场,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报告初稿;
4.施工单位在收到审核报告初稿后3个工作日内与中介机构进行核对,在核对过程中存在工程量需要重新确认的,相关部门要全力配合,中介机构与施工单位、工程主管部门等有关人员一起进行现场踏勘;对实际工程内容和工程量要素的真实性、合法性再次核实,核对相关资料,由施工单位、工程主管部门书面确认;
5.审计过程中出现重大争议或分歧问题时,技术问题由学校审计办公室、审计中介机构与施工单位协商处理;重大疑难问题,由学校审计办公室、工程主管部门、招标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和审计中介机构协商处理,原则性问题报学校议决;
6.施工单位对审核结果无异议后,审计中介机构将审核结果送学校审计办公室复核确认审核结果;
7.工程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自行审核项目(2万以下修缮工程)的管理,建立审核管理流程,规范审核结果并对结果负责,审核结果作为财务结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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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审计结果运用及其它
第二十条 学校审计办公室对审计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及时出具审计意见,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应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核实查处;对发现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应及时提出审计建议,提交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学校有关部门应按照审计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力、造成损失的,要严格追责问责。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多算或虚报工程结算送审金额的,应承担相应的审计费用,并列入信用不良记录:
(一)核减率超过10%的,其审计费用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
?(二)核减率在8%—10%(含10%)之间的,其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80%;
?(三)核减率在5%—8%(含8%)之间的,其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50%;
核减率按审计最终核定额与施工单位申报的结算额之间的差额计算。
审计费用计算以及支付条款应列入学校与施工单位签定的有关合同中。审计费用的标准按照学校与社会造价咨询机构签订的合同执行。
? ?第二十二条 ?工程审计结束后,学校审计办公室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工程项目的审计档案,并移交至学校工程管理部门,由工程管理部门按学校的规定及时进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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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附 ?则
? ?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与上级颁布的审计法规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学校审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基建、维修工程审计暂行规定》(鄂三院发〔2006〕1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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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结算送审表
? ? ? ?2.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工程建设项目结算送审清单
? ? ?3.建设工程结算审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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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59859cc威尼斯官网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结算送审表
(编号:?????)
工程项目名称 | |||||||||
项目审批及金额 | (立项批复文号及金额) | ||||||||
资金计划及金额 | (计划金额及金额) | ||||||||
采购方式 | 建设内容 | ||||||||
中标施工单位 | |||||||||
施工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设计单位 | 无单位须填“无” | 联系人及电话 | |||||||
监理单位 | 无单位须填“无” | 联系人及电话 | |||||||
学院现场负责人 | (手签) | 联系电话 | |||||||
中标价 | 合同价 | ||||||||
开工时间 | 竣工时间 | ||||||||
项目验收情况 | |||||||||
项目付款情况 | |||||||||
工程结算送审价 | |||||||||
其他需说明情况 (写不下可另附页) | |||||||||
基建管理部门(盖章): ? 负责人审核: ? 经办人: 时间: | 审计部门(盖章): ? 经办人: ? 接收时间: |
注:1、表中内容由学院现场人负责人填写
2、本表一式三份,基建、审计各1份,随结算资料存档1份。
附件2
59859cc威尼斯官网工程项目结算送审资料清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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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 资料名称及文号 | 份数 | 页数 | 备 注 | ||
原件 | 复印件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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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建设工程结算审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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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59859cc威尼斯官网工程审计相关管理办法,为做好工程结算审计工作,保证工程结算的准确性、及时性,本公司(单位)承诺:
1.本公司于 ?年 月 日前向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报送的项目结(决)算编制书及相关送审资料真实、完整,相关手续合法、完备,无漏报。如有漏报本公司自身承担责任,不再补报。结算资料中不合格(变更内容不明确、签字单位不齐全等)的变更及签证,本公司同意按照无效变更及签证处理。
2.工程结算审计费用按合同约定执行。
3.为保证学校审计部门对结算审计项目进行客观、公正的鉴定、评价,确保在审计期间的稽查权,59859cc威尼斯官网单位将在数据、资料、工作量的核对,现场检查以及约定当事人谈话等方面,给予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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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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